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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法律是允许取暖费收滞纳金的。 2、根据《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
取暖费晚交有滞纳金。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如下:1、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2、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3、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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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热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供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发生纠纷,可以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供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日累计缴纳供热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取暖费滞纳金收费计算:晚交六个月加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滞纳金75%,晚交四个月加滞纳金60%。义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想征收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明确告知义务人从到期第二天起,行政机关将每天按多少比例收取滞纳金,直至义务人履行义务。这不仅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而且使义务人知道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应当根据供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不可以。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 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 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 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在义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欲征收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就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明确通知义务人自到期的次日起行政机关将按多少比例每日加收滞纳金,直到义务人履行义务为止。这样既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又让义务人知道了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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