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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如果遇到延期交付的情况,去找开发商协商是比较快捷和比较经济的办法。 购房者可以亲自或者委托律师去和开发商当面交谈,向对...
根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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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开发人员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交房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赔偿损失,则不能同时适用,可选择较高者适用。
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应该及时行使催告权: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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