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分子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政府间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的具体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即用依照真信用卡而非法制造的假信用卡购买商品,提取现金或者接受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即使用因法定的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中途停止使用并交回发卡机构,因挂失而生效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3)冒用分人信用卡的行为。即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恶意透支与痒意透支的区别,恶意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非法占有,根本就不想偿还或者也无力偿还,表现为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而痒意透支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还本付息,故前者为犯罪行为,后者为合法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首先伪造信用卡,然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证罪;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两罪法定刑相同,应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三、信用卡诈骗罪判多少年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为大家描述了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严重吗这个问题。持卡人触犯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较大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非常严重的,涉及金额巨大的,会被处以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由此可见,人们触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有:1、侵犯本罪的客户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且是直接的故意的,行为人主观上也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成本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金额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