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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或休息日除外)办理离职手续当日,应当结清所有的报酬(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发放的除外),否则单位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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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个人账户,号就是帐号,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2、如果一定要交,个人要参加社保,只有两项:养老保险和。办理方法: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刚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之后,按照要求,按期缴费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1、企业以本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统计年报的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2、如确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个别市企业缴费超过20%的,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可暂不作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市,缴费比例一般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实行省级统筹后,对缴费比例高于或低于20%的市和行业,逐年进行调整,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的缴费比例。
1、单位不按时给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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