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权利义务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第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第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
《民法典》规定结婚后双方都应当保持忠诚,并对于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根据相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4.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5.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8.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 9.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权利义务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第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第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四、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第五、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七、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第八、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第九、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4.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5.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8.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 9.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