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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再找你的办案法官问一下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一般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延长六个...
民事一审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无故拖延审理的可以向法院监察室投诉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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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由主审法官安排,如果法官手头案件比较多,可能开庭时间就要迟一些。如果无故拖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在开庭时法官以及当事人应该准时到庭。但是,如果遇到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迟到的,法院可以做出延期审理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开庭时间由法官安排,如果法官手头案件比较多,可能开庭时间就要迟一些。如果无故拖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申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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