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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房屋出售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 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
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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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的房产再次买卖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那个公租房认租之后,进入公租房轮候册后的认租方法 ⑴拟定及公告配租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具备集中配租条件的,配租单位应当及时拟定配租方案,并以配租通告的形式在市、区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拟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如项目位置、户型面积、交付时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 ②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 ③认租申请起止时间、申请和受理方式、地点; ④确定入围名单的方式; ⑤选房组织方式; ⑥其他必要的内容。 ⑵认租。 符合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并愿意认租的在册轮候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配租单位提出认租申请,其相关轮候排序信息以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受理日轮候册的记载为准。 ⑶确定入围名单。 ①配租单位应当根据认租申请人数量、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规模及轮候排序等情况,按照大于房源数量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户数。 ②轮候排序在先的认租申请人依次入围形成入围名单。 ⑷核查入围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①配租单位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并以其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准,对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②核查合格的,在市、区主管部门及配租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③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选房名单。
一,遗产房的重建和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继承完成的遗产,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产权的一方,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3,继承人各方放弃产权的,可以出售后,按继承份额分配该款项; 4,拆迁补偿分配参照上述重建房处理; 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6,如果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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