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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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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是可以到外面打工的,不过要跟执行的机关说一下,要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才可以出去打工,因为私自出去打工,没有做任何的汇报工作的,是有可能会收监的。 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私自外出,则按照86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能出境的;(三)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境外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四)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撤销假释的情形: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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