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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名的,直接过户就可以。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办...
可以改名的,直接过户就可以。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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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可以在土地使用证上加名字。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房地产所有权等法律事项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定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房地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
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使用权人的名字,可以改名,但不能改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1、申请1、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查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本复印件。3、土地所有权资料(到82年5月14日为止,提交村.队所有权来源证明书的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住宅建设使用证明书的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住宅建设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处对申请人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查首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审查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正确。四、审查符合用地面积清晰,界限准确,权利合法,无争议原则,批准发表,发表一个月内无公司或个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发行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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