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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
1.公民可以申请异地办理挂失和补办身份证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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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太好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处理机制,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民,申请更换居民身份证,补充居民身份证,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相貌特征发生很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异地申请。另外,伪造、变造、买卖、伪造、伪造、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和买卖、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等国家机关证明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
不能直接补办,需要先补办户口本,除非是异地可以借助居住证代替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只要不是以下这些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就可以异地补办: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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