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在改变实务注重实体法的概念的同时,必须平等对待程序法,使延长羁押的现象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的规定,...
1、在改变实务注重实体法的概念的同时,必须平等对待程序法,使延长羁押的现象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审判机关迟延执行罪犯的留滞问题。某些罪犯在判决生效后余刑在1年以上,但由于法院迟延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导致该类罪犯的余刑在一年以下,从而出现表面合法,实际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2、看守所不愿交付执行罪犯的停滞问题。余刑在一年以上经济条件较好的已决犯因在看守所高消费,看守所便将这类罪犯当作长期创收对象,加之这类罪犯家庭条件较好,各方面关系被疏通之后,看守所不愿交付执行,从而出现经济利益和人情关系的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3、劳改机关拒收罪犯的返滞问题。当前监狱等劳动改造机关为了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对看守所送交的老弱病残罪犯拒收,看守所对这类罪犯从办理投劳手续到投劳没有结果,既消耗钱财,又浪费警力,对于返遣后的罪犯是否符合收监执行条件而不再呈报法院裁定,从而出现返遣犯违法留所服刑问题。 4、罪犯钻法律空子的留所问题。余刑在一年以上、一年零三个月以下的罪犯被判刑后大都认罪服判,但就是不想到监狱等劳动改造机关服刑,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便提出上诉,待二审法院判决有结果和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其余刑已不足一年,更为严重的是,当有些罪犯在二审法院提审时发现余刑不足一年时,便提出撤诉,这类现象较为常见,从而出现钻法律空子的留所服刑问题。
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应释放,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不会。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拘留的时间是不会超过37天的,在这37天内,侦查机关要起诉犯罪嫌疑人并终结案件,超过37天的就算是超期羁押。如果在37天后还没有被释放的话,就可以对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起诉。这时候要注意了,犯罪嫌疑人以前如果被拘留过,是不算在这37天内的,要按照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