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