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定金在下列条件下可以退: 1、债务人已经全部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支付定金一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08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