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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话,根据《民事诉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48、49、5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如何维护自己权利的救济程序。 一、“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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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并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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