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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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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困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生检查室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生双方的情况下封存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在有整形资质的正规医院进行整形手术。如果患者死亡,经调查鉴定,患者死亡结果确实是整形医院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当事人家属可以向医院主张死亡赔偿等赔偿。具体金额和类型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具体规定进行具体判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如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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