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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属于我国的公安机关管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中,针对刑事案件,有的时候是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也就是行使管辖权,而有的却又是检察院...
敲诈勒索罪在《刑法》的第274条。如果是属于敲诈勒索罪,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敲诈勒索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或者是有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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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罪归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 相关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敲诈勒索罪属于我国的公安机关管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中,针对刑事案件,有的时候是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也就是行使管辖权,而有的却又是检察院在管辖。那么对于敲诈勒索犯罪来讲,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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