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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财产继承,一方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何处理

2022-07-28
现实生活中,对于购买房产的情形有很多,比如,男方或者女方婚前即购买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到底是属于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此种情况,即使是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这里肯定会有很多人觉得不合适或者对另一方不公平。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男方父母出资8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如果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就会分的房产的一半即40万元。这不但违背了出资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子的初衷,也侵害了出资方父母的利益。因为这几十万的购房款有可能是男方父母几十年的积蓄。 所以,法律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就是为了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减少纠纷。于情于理,有理有据,符合大众的期待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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