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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所说的侦查羁押期限与换押,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我国法律对换押作了规定,但对换押证羁押期限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案情及司法程序确定换押证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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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一、换押和通知范围(一)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进入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出台相关法律对换押范围作了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换押期限的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3条
羁押期限自逮捕之日起算,先前的拘留不算。
羁押期限只算刑事拘留开始的那一天。根据我国《刑法》第41条、第44条及第47条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刑事拘留的当天算羁押期限的第一天。《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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