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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
1、水田、围田养殖水面、机耕路按12100元/亩补偿到村(包括:青苗补偿费,其中:农户10600元/亩,村委会1500元/亩)。 2、养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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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田、围田养殖水面、机耕路按12100元/亩补偿到村(包括:青苗补偿费,其中:农户10600元/亩,村委会1500元/亩)。 2、养殖水面、宅基地按8000元/亩补偿到村,涉及赔偿水面承包户损失由村委会支付。 3、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4、房屋拆迁安置:安置地按160平方米/户的用地标准进行规划,每户建设实际用地面积(包括附属建筑物及院落等设施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其余面积为公共设施用地)。 5、电话、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由你镇负责重新安装。 6、奖励办法:在合同约定时间拆迁完毕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楼房(包括有钢筋、水泥圈梁、柱子的平房)50元/平方米; (2)砖墙瓦房平房40元/平方米; (3)其它房屋20元/平方米。 拆迁补偿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房屋拆迁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屋可以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均价争取补偿。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参考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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