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侦查大队只有法定的侦查和处理经济犯罪的义务和权力。如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确定民事纠纷,警方不会介入。经侦查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立案的,有控告人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沁阳市刑侦大队不立案也是正常的,原因如下: 一、现场勘察并未找到任何他杀的迹象,酒店工作人员也提供不出可疑的现象。 二、对死者尸体的检查也未发现任何外伤及搏斗的迹象。 三、表面上看不出死者有中毒的迹象。 虽然沁阳市刑侦大队并未立案,但并不代表不能侦查,如果死者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可以向沁阳市刑侦大队提出,沁阳市刑侦大队也应当做案前的调配工作。如果案前的调查显示出问题,沁阳市刑侦大队再立案对案件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查明对死亡原因,建议对死者做尸检(尸体解剖),以更查明死者真正的死亡原因。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76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