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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区别: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二、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他们的区别是: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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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3、他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需要承诺后要约才发生效力。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受要约人指的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当事人。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受要约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而提出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在于:1)要约是当事人向他人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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