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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是不可以分割给孩子的,因为,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仅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没有孩子的份额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赠与孩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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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汇总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你有权利要求你所分得的财产,拆迁补偿中一部分是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你们以人数进行的住房面积的赔偿是给每个人的,你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3、你的丈夫很可能不会同意相应的约定; 5、具体你丈夫的个人意思,别人难以知道。 6、律师对于职业过程中所知晓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有义务保守秘密。
离婚夫妻无权分割子女房产。赠与子女的房产在办理完产权证后,即为子女房产,离婚当事人再无权参与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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