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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侵权责任赔偿种类有:(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3)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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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诊断证明和费用单据等确定; 2、误工费按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入实际损失算; 3、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有收入按误工费算,没有收入按平均生活费标准; 5、残疾用具费,按器具成本算; 6、平均生活费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算; 7、残疾赔偿金,按鉴定标准算。
侵权责任赔偿种类有:(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5)恢复原状,指将财产的状况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前的状况。(6)赔偿损失,指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指消除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10)赔礼道歉,指侵权行为人以一定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施虐幼儿园老师致受虐儿童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虐童侵权赔偿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向施虐老师主张,也可以向幼儿园主张施虐老师与其所在幼儿园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 施虐幼儿园老师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但是,现实中,一般受虐儿童所受的身体伤害很轻微,这就使得受虐儿童的监护人主张赔偿时陷入困境,能获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也微乎其微,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可以凭自由裁量权多判一点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基于诉讼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往往会放弃诉讼的司法保护 行政责任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63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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