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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利息,如果是年利率则为年利率40%,如果是月利率,年利率达到48%,当然是高利贷了。在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
按照1000一天,一年的利率刚好是36%,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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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高利贷。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1】借800元1天利息40元,是借了高利贷。【2】计算如下:800元年利息不得超过36%,年利息为288元。每天最多支付利息为:288元÷365天=0、79元。【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下: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针对高利贷的,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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