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产证应是在买房之后30日内进行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法规的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
关于买房子后什么时候开始办理房产证,首先应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购买的为预售房,则应交付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购买现房则订立合同之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以前法律界对购房合同登记生效确实有争议,相当多的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在登记过户后生效,合同签定后只是成立而已,尚未生效。八十年代出台的法规也体现了该种观点。此观点存在的问题是,买卖合同竟然在履行完毕后才生效,合同签定后只要不履行就不会生效,岂不是人为瓦解合同的约束力和庄重性? 目前对此问题基本取得了一致意见,即合同签定后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所有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现在的法律规定也是如此立场。《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自转让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一)转让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转让合同自约定的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合同公证或者转让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公证的,转让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因此,不管理论界如何争论,我们买房子的只要记得,合同一经签定即行生效,即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就够了。
从2020年1月24日开始休假,到1月30日为止,共计7天。1月19日(周日),2月1日(周六)上班。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天),从2月3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5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