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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珍贵邮票“鉴定”,后拒不返还。

2022-10-01
叶某以借用为名取得你的邮票后,即对该邮票产生了保管义务,后经你以多种方式催要,其拒不返还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以侵占罪对其定罪处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但是,侵占罪时亲告罪,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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