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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2008年1月1日以前,《劳动法》对于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008年1月1日以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于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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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赔偿要分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定义上来说,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形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辟谣】劳动合同终止必须出具证明吗?真相:是的分析: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提醒】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法定情形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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