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原告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也有例外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的情况有: 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起诉的情况有: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06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