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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
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金额一般由这几个因素决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都是按照年或者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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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考虑父母的抚养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首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其次,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 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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