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连锁经营是合法的,连锁经营的管理人和合伙人的性质是一样的。...
连锁经营是指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通过统一商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广泛布点及时地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所需的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愿连锁经营,又名“特殊连锁经营业”、“自由连锁经营业”,部分地区称之为“1040阳光工程”、“民间互助理财”、“民间合伙私募”、“纯资本运作”等。叫法不一,但本质一样,均是以五级三晋制为工具,从事着通过不断邀约、发展身边人际圈中亲朋友好为下线,从而达到财富倍增的目的。所谓自愿,是指在自愿连锁经营的考察、从事阶段不限制人身自由,完全出自参与者自己主观选择。正是由于自愿连锁经营的特殊性,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该组织为非法传销活动。
连锁经营制度是依据社会化大生产原理,结合经营特点加以运用,在专业分工基础上通过系统化和规模化,达到规模效益与灵活方便的统一的经营制度。一是经营上的分工原则。总部是法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商号、统一库存、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二是管理上的3S原则。即专业化、标准化、简约化。三是物流上的集中配送。配送中心由商品转运中心(TC)系统、商品发展中心(DC)系统和加工配送(PC)系统构成。四是信息上的网络化。连锁营销包括直营连锁型(又称正规连锁、公司连锁、联号商店等)、自愿连锁型(又称自由连锁、任意连锁)、合作连锁型和特许连锁型(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模式特许、分支特许和转换型特许)。连锁制可以节省广告费用和大量流通费用,创造规模效益,使其大规模快速发展。 而营销:就是个人或集体通过创造产品或价值,并且与它人交换其产品或价值的一个社会过程! 这个过程不管你什么销售方式,都不能够违背这个过程,不能够违背社会规律,违背市场规律。
《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第一条连锁店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授予特许权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经营组织形式。第二条连锁店应由10个以上门店组成,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做到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经营管理规范、采购同销售分离。全部商品均应通过总部统一采购,部分商品可根据物流合理和保质保鲜原则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门店,其余均由总部统一配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5人已浏览
1,296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