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能全部提取,离职不是提取全部公积金的法定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需要符合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才可以。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全齐即可没有限定。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需要材料:提取申请表(原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籍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租住东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2、租房者可申请积分入学; 3、向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 4、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5、成立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6、发展不少于10家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7、筹集不少于8万套租赁住房; 8、城中村统一纳入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监管。 二、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921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