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情况,将孩子判归男方: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法定变更抚养权的事项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还用问,当然是母亲,孩子只有2岁,一直随母亲
近日,网友“晴”致电媒体,讲述了自己因离婚无法探望孩子的经历。她称,自己两年前发现丈夫有外遇后没几个月就主动提出离婚了。当时夫妻二人因为年幼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没少发生争执,最终“晴”妥协将孩子交给前夫抚养,她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可是离婚后的大半年时间“晴”仅仅看见了孩子一次,因为公婆从中阻拦,她无法正常探视孩子。“晴”只好做出了“让我看孩子就给抚养费,不让看就不给钱”的决定。然而她的做法又惹怒了公婆。现在公婆又以她不给抚养费为由“理所应当”地拒绝其探望孩子,“晴”想问问,如果一直不给抚养费,她还能否探望孩子?解释:要求行使探望权,本身属于母亲愿意对子女承担抚养教育责任的一种表现。亲情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弥足珍贵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权利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这种隔断了子女与母亲的感情交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因此在遇到类似问题作为母亲主张探望孩子的理由正当合理,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法院予以准许。说法: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1,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