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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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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殊性,在法律规定上,是由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企业。因此在法律主体认定上,只能认定其中一个自然人作为独资企业的真正的投资人。你们私下出资是由七个人完成的,这个不妨碍法律上对于企业投资人的认定。毕竟现在其中一人先把属于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他人,这是你们出资人私下的协议,那么原则上由你们自由协商,一般需要全体出资人同意。但如果牵涉转让人是独资企业对外的投资人的话,则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程序,起到公示作用。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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