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的损失通常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造成...
国有资产损失入刑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五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多以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伤亡标准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为立案标准。对应放火罪加重构成要件之一的重伤,该罪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标准显然应在50万元以上。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8人已浏览
719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