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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报告。省级分行及市县级行营业机构会计部门接到同级财政部门交送的划款凭证后,要填制《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支出审批单》(见附件2...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粮食风险基金存款专户管理、筹措管理、下拨管理、拨补企业管理、台账与报表管理和拨补情况分析与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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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核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台账。每月末,省级分行计划处和市县级行信贷科(处)财政补贴专管人员要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台账与营业机构会计部门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核对当月粮食风险基金拨入、拨出及月末专户余额情况,确保管理台账数据与会计日记账数据完全一致。同时要将当月粮食风险基金应拨及实拨企业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实补企业及收贷收息数据与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督促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到位。省级分行负责省级财政配套粮食风险基金监督拨付工作,要督促省级财政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将地方配套资金拨入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对市县级财政承担部分不能及时上划的,要督促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下拨补贴资金查收。市级分行计划信贷科(处)级支行信贷部门专管人员接到补贴资金下拨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行营业机构会计部门注意查收。如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的补贴资金到账后,营业机构会计人员要及时填制《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账通知单》送交本行信贷部门,由信贷部门督促财政部门下拨补贴资金;如直拨企业补贴资金到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填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到账与分割通知单》(见附件3),交信贷部门进行资金分割。如在3日内补贴资金没有到账,收款行应主动向拨出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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