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一方需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一方与另一方的住所...
我特别想离婚,不知道异地起诉离婚怎么起诉?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1、首先要起草起诉状; 2、再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当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