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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编制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
招标人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应当如实记载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不得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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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可适用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还可以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风险提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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