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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2....
北京政策:一、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停止支付手续: 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领取养老金时间不满10年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和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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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首先应该从老人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给老人的配偶,剩余的一半才是老人的遗产。如果老人有个人财产的,其遗产范围应该是上述共同财产的一半再加上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老人留有合法遗嘱的,应该按遗嘱来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如果老人的父母早已去世的,由老人的配偶和子女各继承平等的份额。如果有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应当由子女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如果已经去世的子女的配偶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
第一,退休人员去世,应该及时申报,不申报的,按照诈骗行为给予追回多领的养老金。 第二,每年都要实行领取资格验证工作,没有通过验证的,要停止发放退休养老金,停发养老金的,会进行调查,发现死亡的,要求家属提供死亡证明。 第三,退休人员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并且发放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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