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提请减刑的罪犯如果罚金刑没有执行,法院会要求有缴纳能力的罪犯缴纳罚金。是否有缴纳能力,主要看在监狱的消费情况。如果服刑期限存了很多钱,而说...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7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减刑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减刑.假释,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犯罪人的服刑表现,集体评价,提出建议,经监区长事务会审查同意后,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方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并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批。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3、监狱申请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申请减刑。假释罪犯名单和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警察和犯罪者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要求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通知审查结果。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判,如果直接宣判困难,可以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狱代表宣告,监狱代表宣告必须迅速及时。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4、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6、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