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违法行为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违法行为...
未满16周岁的,致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致人重伤的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无论是否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都不免除,可以协商,协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该按照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了以上罪名,其他犯罪行为,不予刑事处罚,但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以下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为送达;负责人拒绝签字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2)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送达人应邀请相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送达人和见证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将法律文书留在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3)登记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邮寄送达。(4)送达公告。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送达方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张贴,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