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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之后,离婚证是没有用的。再婚之后,婚姻状态为已婚。离婚证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夫妻关系解除的证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就换颁发结婚证,以前...
再婚后,原来的离婚证是有用的,可以证明你和原配偶婚姻状况的。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其与原配偶的离婚事实是一直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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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复婚或者二婚后,离婚证依然有用,不要扔掉。离婚证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效力。双方领取离婚证之前,首先需要签订离婚协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答案》,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者损坏的,不能补发。当事人丢失或者毁坏离婚证的,可以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当事人已依法在该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当事人申请核实真实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依法向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解除证明》。补办的相关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凭《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办理离婚手续。
证件本身没有效果,但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或者共同财产更名过户,户口迁移,都需要出示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结婚证和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这种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声明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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