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按...
1、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职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即债务人因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1、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按照相关的规定为:首先是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职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即债务人因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产生的债务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债务的偿还顺序如下 一、优先考虑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中有抵押权、质量权、留置权等情况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没有到期,也应该和到期的债务一起偿还。 三、交付遗赠。债务偿还后,如果有剩馀遗产的话,就会交遗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