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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产假新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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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在北京的社保如何转移或拿走: 带着原北京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北京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后会有一个相关回执。把该回执转交给新任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就可以了。
产假方面,保留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同时,增加了一款内容,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北京男的产假15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所以包含周六周日。 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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