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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一、基本内容……在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中增加...
进项税增值税可抵扣是指当事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支付或增值税负担、销售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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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
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意为应交税费=销项税费-进项税费的柴差额,即将进项税额抵扣掉。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依据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会计核算健全。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况有: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司法实践中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主要区别是:发票联是给购货方的,购货方作为记账的凭证,而抵扣联是给购货方,作为抵税的,发票联做到账里,抵扣联中进项税金,认证了之后,购货方能抵税,抵扣联认证了之后,单独订起来。发票联做为记账用,是购物凭证;抵扣联要给退税科提供,被收回去的,用于税款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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