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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可以直接去到民政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1、领养申请书;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
1、没办领养手续,法律上你不是孩子的母亲,所以你们即便离婚也不存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不存在孩子归谁的问题; 2、你俩没办结婚手续,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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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小孩手续: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1、没办领养手续,法律上你不是孩子的母亲,所以你们即便离婚也不存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不存在孩子归谁的问题; 2、你俩没办结婚手续,是同居关系。除非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同居,否则你俩的关系就不是婚姻关系。 3、法律上对被领养人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还健在,则很难被领养。除非亲生父母非常非常困难。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如果对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需要结合多个方面综合来看,如孩子的年龄,比如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其他情况下,对方需要证明自己更加有利于抚养孩子,需要从经济收入上、生活条件上、文化程度上都优越于你,且对方不得有家暴、遗弃、虐待小孩、吸毒、赌博等生活恶习。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最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判给谁。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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