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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法院的商标侵权应诉传票,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过于紧张,在商标侵权官司中,作为被告方除了考虑商标争议外,主要还是应该积极应诉,通过多种事...
商标非侵权使用抗辩包括: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具有一定职责的工作人员,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职务时不可避免地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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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 (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 (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 (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除上述四种侵权行为外,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都可以归于这一类。《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所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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