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当事人对不居住在中国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此条规定,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