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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票据关系中,存在着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那么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的区别有: (1)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及其他债务人为...
(1)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当从债务人的票据类型不同,票据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不同的汇票关系。如果汇票是不必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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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主zhàizhǔ[creditor]把钱借给别人收取利息的人;放债的人[1],是欠债者对应关系的人来个类比,债就是金钱(处相亏欠关系的),而它(那笔钱)的原拥有的人就称为“债主”了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法律上来说,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对债务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而债务人应当履行该份义务,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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