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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证据有哪些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
当事人在主张残疾人生活护理费时需要出示以下证据: 1、受害人的残疾等级,以专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关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级别为准。 2、受害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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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3、收入证明; 4、伤残鉴定意见书; 5、交通票据; 6、其它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赔偿,伤者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4、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在索要护理费之前,首先要确定是否可以获得。如对方拒绝支付护理费,可准备下列证据材料,起诉索赔: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材料。护理人数原则上是一人,但确实需要两人以上的护理,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件等。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者在出院时恢复自理能力,护理期限为住院时间,如出院总结。出院后未恢复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需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件。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专门护理人员的,需出具相关票据或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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