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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保安居办〔201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已经印发实施。按照《通知》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收入、户口、住房、提交材料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
一、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方式解决过渡需求。石家庄保障房政策——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条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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